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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乐高ylg官方网站紧密型县域共同体章程》的通知
各科(股)室、医共体单位:
现将《永乐高ylg官方网站紧密型县域共同体章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2019年8月20日
抄报:县卫健委
永乐高ylg官方网站紧密型县域共同体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融合公共卫生资源,促进县、乡、村一体管理,进一步密切医共体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高效运行管理机制,促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重构和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由县委县政府决定,由永乐高ylg官方网站牵头与枣巷镇、刘府镇、板桥镇、黄湾镇、小溪河镇、大溪河镇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医保定点村卫生室(点)自愿组建成立“永乐高ylg官方网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规范医共体的运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医共体运行原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共同发展。
第三条 医共体目标。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 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第四条 医共体宗旨。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基点,探索建立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联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形成整体效益。依托县级医院的人才、技术、设备优势,以管理、技术和服务为纽带,以合作医疗按参保人头总额预算支付改革为切入点,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的整体水平,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县域内就诊(住院)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占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人次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镇”的医改目标,把医共体建设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共同体,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使其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
第五条 医共体类型。 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形成紧密型医疗机构,并增挂“永乐高ylg官方网站+乡镇名+分院”牌子。各医疗机构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定位、财政补偿政策、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县域医共体收入分配方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党政领导班子
第六条 设立中国共产党永乐高ylg官方网站紧密型医共体党委。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主要职责如下:
第七条 医共体设党委书记1名,医院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数量、职数按照上级党委批复的数量以及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设置。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党委每届任期3—5年。
第八条 党委书记是医共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负责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组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宣传、统战等工作。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第二节 组建理事会
第九条 成立永乐高ylg官方网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理事会,理事会是医共体的最高议事机构,在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统筹协调“医共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运营方针、资产调配、人力资源、财务结算、结余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中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乡镇卫生院单位院长担任)。理事由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分管院长、业务专家担任。医共体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1年。
第十条 设立紧密型医共体办公室。紧密型医共体办公室作为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中医院,办公室成员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产生。医共体办公室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调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合作项目的开展,并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成立“两办、十六个中心”,分别是医共体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人力资源发展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审计中心、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健康促进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远程医疗服务中心、中心药房、信息管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中医药发展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县域外转诊管理中心。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医共体党委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共体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共体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全体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体内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医院拥有对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院长推荐权,报县卫健委任命后,履行聘任手续。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共体内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五)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
(六)完善医共体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共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八)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九)领导和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理事会职责:
(一)制定医共体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在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
(三)制定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意见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建立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医共体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各成员单位之间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实施细则;
(五)规范各种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资源、大型医疗设备的共享。制定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
(六)组织医共体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交流和检查;
(七)理事会会议每季度初定期召开1次,讨论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发起不定期理事会议。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间的有关争议,首先由理事会会议解决。理事会不能解决的争议,提请县医共体领导组、县卫计委协调解决;
(八)修改章程,决定医共体其它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 永乐高ylg官方网站主要职责和分工:
(一)成立医共体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分工,做好年度任务清单和每月工作安排;
(二)负责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制定医共体内各项规章制度;
(三)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规范化诊疗,加强县级医院“100+N”种疾病和乡镇卫生院“50+N”种疾病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路径和规范化诊疗培训;
(四)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
(五)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实现与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分级诊疗、上下转诊的有效对接等管理工作;
(六)做好医务人员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组织本院医师与乡镇卫生院医师和村卫生室开展“1+1+1”签约模式,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七)承担成员单位专科对口扶持、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和远程会诊等工作;
(八)改革内部各科室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不再与经济收入挂钩,与服务工作量、风险程度、复杂性等挂钩;
(九)提升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控制基层就诊率、县域外转诊率,负责本医共体内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出具转诊单向县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转诊工作,发挥好县级“住院服务守门人”作用;
(十)负责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根据本县住院病人主要流向及县外医院对口支援情况,选择若干县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作为转诊合作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结算医疗费用。并定期评估协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病人满意度等;
(十一)负责组织医共体日常工作例会,做好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和汇总等工作,及时向县医共体领导组和县卫健委报送。
第十五条 医共体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和分工:
(一)成立医共体办公室,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分工,负责本单位医共体有关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认真落实基层首诊。承担辖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慢性病治疗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负责接收上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的手术后、慢性康复病人的后续治疗;
(三)加强“50+N”种疾病规范诊治,在中医院(或上级医院)帮扶指导下提升收治能力;
(四)组建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分片包村,负责指导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五)定期开展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检查。负责监管村卫生室医保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十六条 医共体村卫生室的主要职责和分工:
(一)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不得私自进药,不得加价销售,做到票账物相符;
(二)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门诊、导诊、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工作,充分发挥村医导诊作用,引导群众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
(三)以与辖区内居民签约人数、签约转诊、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为核心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永乐高ylg官方网站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紧密型共同体的日常工作运行,组织制定双向转诊、对口扶持、人员培训检验检查绿色通道,建立面向成员单位的中心药房、影像、检验中心等16中心,医师多点执业等鼓励措施和紧密型共同体工作计划;
(二)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开展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努力控制县域住院病人外转,为实现将90%左右住院病人留在县域内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成员单位上转病人的接收及治疗,并确保建立上传病人接诊绿色通道,为上转病人提供良好服务;
(三)负责联系上级医院,确定县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作为县外转诊定点医院,与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做好县内外转诊病人的转诊服务;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并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病人满意度等;
(四)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紧密型共同体内医疗机构的后勤化社会服务;
(五)拟定医保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草案,并享有结余资金收益权。
第十八条 医共体成员单位(乡镇卫生院)的权利
(一)在县域卫生规划指导下,对医共体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讨论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发展规划,并报县卫健委备案;
(三)组织、协调医共体内部的协作关系、帮扶项目、合作办法、利益分配;
(四)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行政、财务管理和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五)对医共体成员单位人事任免提出推荐建议,并报县卫健委党组审批任用;
(六)探讨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探讨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为枢纽的院际合作形式;
(七)调整医共体内医疗服务模式、专业结构、业务发展方向,形成优势和合力;
(八)研讨医共体内部的医疗体制改革和科学发展建设问题。
(九)探讨深化合作,逐步形成紧密型医共体,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和节约的城乡居民医保资金。
第十九条 医共体成员单位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医共体章程,执行医共体理事会决定,服从理事会纪律,完成医共体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接受医共体理事会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支持医共体工作,维护医共体利益;
(三)对医共体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向县卫计委反映医共体运转情况;
(四)各成员单位实行分级诊疗。一般常见病应在乡镇卫生院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由中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乡镇卫生院就地治疗;受中心乡镇卫生院技术条件所限难以诊治的,转往中医院诊治。乡镇卫生院转来的病人,中医院优先安排入院。中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实行双向转诊。在中医院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卫生院,中医院负责指导病人下转乡镇卫生院后续诊治工作;
(五)各成员单位要规范医疗行为。乡镇卫生院门诊推广规范化诊疗,住院服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建立质量控制指标体系,规范基础医疗质量,革新医疗服务流程,强化科室之间和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检查;
(六)各成员单位间实现资源共享。探索医共体成员单位统一采购药品、耗材。逐步建立统一的检验、影像、病理等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开展统一的社会化后勤服务;
(七)在统一质控标准。在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远程医疗合作关系,逐步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活动;
(八)建立医共体内信息联网。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合作,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系统等服务为基础,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优化整合医共体内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县域医共体医疗共享信息平台,真正实现医共体内医疗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
(九)开展签约服务。在医共体内部依托有资质的全科医生或基层乡村医生与辖区内居民开展签约服务模式,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健康管理等全科服务,制定优惠措施,逐步改变居民就医模式,引导居民在医共体内定点就医;通过内部的优惠激励措施,鼓励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宣传并同居民实现签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新模式。缩小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病人费用报销的差距,促进患者在医共体内医疗机构间双向流动,提高医共体内居民县内就诊率。
第五章 监督与问责
第二十条 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本章程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凤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卫健委、医共体党委、医共体理事会、医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对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医共体理事会在医共体党委的领导下,对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财务监管,同时接受县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 定期通报及年终决算。医共体成员单位与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密切配合,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定期通报及年终决算制度。
第二十三条 实行问责制
(一)明确问责对象。医共体成员单位均为问责对象。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卫健委和县医保中心要求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明确岗位职责。成立相应管理组织,制定并明确县、(乡)镇、村医疗部门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三)明确责任目标及系统审查。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能力,乡镇内就诊率达到6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住院)达到90%左右,减少病人外流,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开展定期、不定期对医共体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医共体运行监管。医共体成员单位在县、乡(镇)、村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等医疗活动中,因工作不协调、不能顾全大局、不服从医共体理事会管理的机构或个人,以及对侵犯群众利益或违反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政策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损害和影响程度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六章 医共体考核和基金审核、分配
第二十四条 建立奖励与处罚并重的考核管理机制,根据季度和年终考核情况决定基金分配和分担数额。
第二十五条 在县医保中心的监督下,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审核城乡居民医保结算费用并根据审核情况拔付成员单位补偿费用。
第二十六条 依据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医共体考核指标,重点考核牵头医院住院率、乡(镇)卫生院住院率、可补偿费用比例、实际补偿比、病人县外流失率、三费控制等指标,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本年度结余基金的分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医共体成立后,如无政策调整及特殊事项,期限将顺延。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永乐高ylg官方网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理事会讨论一致通过后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永乐高ylg官方网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理事会负责解释。